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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6  11:26:28 来源:专题专栏 浏览次数: 字体:[ ]

1、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各个渠道的缴费受理期为每月1日-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无法办理缴费业务。

2、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低保户、特困人员、1-2级重残人员、孤儿、脱贫人口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政策分类资助参保。

3、2023年度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答:2023年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见下表:

注:省外就医患者(京津地区除外)需要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患者将执行违规报销标准:起付线每次均为30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40%。


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答:城乡居民医保执行河北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等三大目录,凡是符合目录内医药费用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符合报销条件的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待遇。

5、门诊慢特病政策能讲解一下吗?

答:(1)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患普通慢性疾病符合报销政策的药品费用报销标准为:每年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60%,单病种支付限额为2000元,2个病种支付限额为2500元,3个及以上病种支付限额为3000元。

(2)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症疾病符合报销政策的医药费用报销标准为:每年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3)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为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300元的部分,慢性疾病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负30%,重症按90%比例报销。对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以其中最高的限额值为基数增加20%计算报销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不超1万元。

注:(1)自2021年9月1日起,患有门诊慢(特)病的患者,在河北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购药可直接结算。                         (2)自2021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实行网上随时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符合办理标准的参保患者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州市医疗保障局”,右下角“门诊慢特病申报”办理,也可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点击门慢门特申报。

门诊慢(特)病咨询电话:0318-3618093

6、住院报销需要备案吗,备案手续是怎样的?

答: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已经实现省内无异地结算,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区域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事处登记报销,无需再转诊备案;在河北省区域外住院的可以在住院之前或者住院当日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州市医疗保障局”-“跨省就医异地备案”,选择“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即可,最晚不超过出院之前。

7、新生儿用交费吗?

答:新出生的婴儿,父母一方已参加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出生3个月内到各乡镇社保部门或者市区医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个人不需缴费,自动获取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参保资格,可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未进行参保登记的需缴纳包括政府补助部分在内的全额参保费用才能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特别提示:新生婴儿自出生第二年开始需要自行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8、20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有哪些方式缴费呢?

(1) 网上常用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推荐使用)、云闪付APP、河北税务APP、支付宝缴费等渠道。

(2)税务征收:税务窗口缴费、自助终端设备缴费。

9、手机具体缴费流程是什么呢?

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主界面,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第一项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图片验证码→点击确定→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姓名、参保地(应显示衡水深州)→点击缴费→选择缴费年份2024年度→点击确定→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仔细核对提示信息,无误后点击去缴费→完成支付。

10、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是怎样的?

答: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门诊购药、检查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按照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协议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封顶线200元/年,第二年不结转。在乡镇卫生院单次(或每日)门诊费用报销不高于60元,定点村卫生室单次门诊费用报销不高于30元。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细的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州市医疗保障局”查询,咨询电话:

税务局0318-3322618  3312830

医保局0318-3398598  3618100



医保电子凭证政策简介

  1. 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答:简单讲医保电子凭证就是电子医保卡,电子医保卡和实体卡可同时使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不影响实体卡的使用,可自主选择。


2、医保电子凭证有什么用?

答:医保电子凭证具有实体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医保查询、参保登记、住院报销、门诊拿药等都可以使用,而且比实体卡更加方便快捷。比如原来住院报销时如果忘记携带实体卡或者丢失,需要往返医保部门和医院,比较麻烦。现在有了医保电子凭证,只要携带手机,在微信或支付宝上扫码即可,简单方便,全国通用,安全可靠。

3、如果没有智能手机可以激活吗?

答:可以,用亲友的手机也可以激活,只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即可,实际使用时也可使用亲友的手机登录账号代为办理报销手续。

4、那么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呢?

答:请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3)支付宝: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领取。


5、老人儿童不会操作手机,如何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答:需要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然后使用“亲情账户”将老人、孩子绑定到自己的“家庭成员子账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