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

深州市城中村“气代煤”改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2  16:26:43 来源:项目建设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为市民创造舒适的宜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全面推进城中村居民气代煤取暖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改造范围

永平大街以东、顺兴大街以西 、黄河路以南、纬二路以北范围内的城中村,含西街、南街、东街、北街、豆腐营及城内老旧家属院。

本区域内所涉及老旧家属院的住户在所属单位报名或就近在城中村大队部报名。如果已脱离原单位管理与城中村较远的可自发组织本片住户到执法局报名。(地址:博陵路原房管局三楼310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5号。

二、改造补贴标准

1、“气代煤”取暖改造用户安装燃气壁挂炉(壁挂炉在政府招标的15家公司中选取,为方便安装原则上一个区域选择一至二个品牌),由居民承担30%,先行收取1000元保证金(根据安装壁挂炉型号大小,多退少补)再给予安装。不安装燃气壁挂炉不享受该政策,也不予通气。燃气壁挂炉连接暖气片的费用(壁挂炉与暖气片之间管材和暖气片的冲洗等)需要居民负担。管材费用,超出连接燃气表后10米以上的管材按照每米25/元收取费用,超出连接燃气壁挂炉5米以上的管材按照每米15/元收取费用。壁挂炉与燃气灶不在同一房间内,需加装燃气报警器,费用自理。

2、“气代煤”取暖改造用户给予采暖用气0.8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气补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3、深州市“气代煤”改造按照政策要求,在项目实施后,想接入天然气管道和安装壁挂炉的居民不再享受该政策。

  

  供热办联系电话:6102993

 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10日